2026年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充编报已正式启动,本次申报聚焦工业、能源、城乡环境等9大关键领域,本次报送是在去年10月报送中央预算内项目基础上,由各省补充报送前期工作成熟、落实全部资金等未申报的项目,不是要求各省再次大范围组织地方摸底、申报项目。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抢抓机遇,确保不错失政策支持机会。
一、重点支持9个领域
2026年第二批次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专项和污染治理专项(9个方向),覆盖能源、工业、城乡环境等多个关键领域:
1.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包括钢铁、有色、石化、水泥、玻璃等传统高耗能行业,以及算力设施、供热设施领域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2.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煤电机组低碳改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城乡绿色供暖项目;
3.循环经济降碳项目:涵盖园区循环改造、固废综合利用、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可降解材料研发生产、“以竹代塑”环保替代产品推广等项目;
4.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应用及项目建设;
5.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碳核算、碳监测、碳市场相关支撑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国家级计量中心建设
6.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链条设施的新建及提标改造项目;
7.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的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
8.水污染治理项目:涵盖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等项目;
9.节水项目:包括工业节水改造、农业节水灌溉、城镇节水设施建设等项目。
二、资金支持比例
节能降碳专项
1.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煤炭清洁替代、循环经济、低碳示范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支持;
2.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地方政府投资的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为60%、70%、80%、80%给予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污染治理专项
1.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节水改造:≤15%项目总投资给与支持
2.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20%项目总投资给与支持
3.其他建设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60%、70%、7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全额补助的地区除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独立法人,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前期手续已完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环评、能评、安评审批等法定手续(如无需办理用地预审、环评等手续,需按照相关领域审批管理权限,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及政策依据);
3.建设状态要求: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不予受理;
4.绩效目标明确:需量化明确节能量、降碳量等核心绩效指标;
5.材料规范齐备:需提交申报表格、资金承诺、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材料内容真实合规,附相关佐证文件;
6.项目能提供明确足额的资金来源证明;2025年10月已申报本专项的项目,不参与本次补充申报;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也不得重复申报。
为帮助相关单位精准锚定申报方向、规避误区、提升通过概率,山东省新型储能制造业促进会依托“会员服务机制”提供专项政策解读与全流程申报指导。
如需协助,请联系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56 8888 6512
排版:马 钰
审核:于文静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出处所有,发布本文的核心目的为分享行业动态、拓宽信息维度,内容仅作为读者了解行业的参考素材,不具备任何决策指导意义,不代表本平台对其观点和内容负责,如涉及著作权问题请在后台留言
锂链通——山东省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供需平台
免费发布供需信息
欢迎扫码加入促进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