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消息,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5年12月30日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该《通知》旨在以动力电池为切入点,探索建立碳足迹核算框架体系,组织企业开展申报,暂不提出管理要求。其总体目标是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动力电池碳足迹行业背景数据库体系和管理体系,推动核算规则、认证标准等逐步与国际接轨。当前工作思路为“需求牵引、系统推进、开放合作、持续完善”。
工作分步推进,2026年底前为试运行阶段,企业进行典型产品申报;2027年起进入常态化申报阶段,覆盖企业所有产品型号,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核算方法立足国情与国际接轨
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以材料获取、电池制造、分销运输、回收利用四个阶段的碳排放总量,除以电池包全生命周期提供的总能量。核算需两类数据支撑:一是电池包生产企业需提供的生产、运输、回收等活动数据;二是由主管部门主导建立的能源、原材料碳排放背景数据。
方法设计上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认可绿证和区域电网因子,并设置多种电力模型,以反映我国地域广、电力来源多样的实际情况;二是以实测循环次数作为循环寿命核算依据,引导技术创新。工信部表示将加强国际交流,促进核算规则统一与结果互认。
五类主体协同参与数据申报
申报工作涉及产业链多环节,主要包含五类责任主体:
1. 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及自行组装的汽车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需在信息平台注册,填报活动数据、开展核算并配合核证。
2.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原材料、零部件、运输、回收等供应商):作为协同主体,需在平台注册,向电池包生产企业提供可追溯、可验证的数据。
3. 第三方核查机构:作为评价认证主体,需对核算过程与数据开展客观公正核查并出具报告。
4. 因子数据提供方(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等):作为背景数据库共建主体,可报送并更新碳排放因子数据,拥有因子所有权。
5. 行业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参与因子数据评议、政策研究等工作。
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从四方面协同推进:一是抓实抓细申报工作,夯实管理基础;二是完善碳排放核算、碳足迹量化、核查规范等标准法规,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三是结合申报情况研究碳管理配套政策,做好与汽车节能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的衔接;四是加强部门协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信息来源:同花顺财经
排 版:马 钰
审 核: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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