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Bidding and Tendering
4月30日,安徽滁宁城际铁路相官车辆段1250kW/2610kWh储能电站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滁州市琅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据悉,该项目位于滁宁城际铁路相官车辆段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储能设备基础及防护棚新建、金属围栏、并网柜系统、储能系统安装、防雷接地、监控系统以及室外电气安装等,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划分为一个标段。
根据招标公告,项目计划总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30个日历天须通过供电公司并网验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工期。延期将按标准扣罚:并网验收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竣工验收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0元,并网工期30天不予延期,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天气、协调等外部因素。投标人资格方面,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须达到三级及以上,旧版许可证须五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此外,公告对“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严重失信行为、行贿犯罪记录、拖欠农民工工资限制投标等情形均作出明确禁止条款。
编辑:陈尚瑞
排版:马 钰
审核: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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