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实施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并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的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到2030年,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5年下降10%以上。
加快工业园区和国家高新区绿色低碳转型。配合有关部门高标准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加快形成“以绿制绿”产业集群。指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国家高新区,推进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推进余热资源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替代。
培育建设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建设一批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扩大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省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持续完善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出台零碳工厂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明确零碳工厂管理和成效评估要求。
加快电能替代与绿色能源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和园区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可燃废弃物、智慧能源管控等,实现工业领域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 辑:唐 恺
排 版:马 钰
审 核: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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