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规定征求意见,2027年起实施
2026-11-06 19:39:24

11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文件提出,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加快安全、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回收利用能力水平,将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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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共20条,明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简称“数字身份证”)是串联动力电池生产、销售、装车、维修、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汇集形成的数字化身份档案。车企需向车主提供所购车辆动力电池的编码、生产企业名称、质保期限、正极材料类型等信息;动力电池企业、车企应运用数字身份证信息跟踪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情况,督促受托企业规范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

按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拟自2027年起施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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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      辑:唐   恺

排      版:马   钰

审      核: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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