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虚拟电厂运行管理和参与市场机制基本健全,调节能力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省虚拟电厂应用场景更加多元,商业模式创新发展,调节能力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在实现路径方面,结合各市用电负荷特性,聚焦工商业、数据中心、充换电设施、蓄冷蓄热等可调节资源,深入挖掘源网荷储灵活互动潜力,打造“核心先导引领、全域特色发展、产业聚链成群”虚拟电厂发展格局。
在类型和定位上,虚拟电厂根据聚合资源类型及所在节点信息组建聚合单元,分为分布式发电类聚合单元、储能类聚合单元和负荷类聚合单元。
其中,负荷类聚合单元分为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和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同一个虚拟电厂可聚合多个聚合单元,单个聚合单元内聚合资源应位于同一市场出清节点(现阶段为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分布式发电类聚合单元可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分布式电源(含配建储能)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上网电量部分参与现货市场。
储能类聚合单元可聚合分布式储能参与现货市场。
负荷类聚合单元中,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聚合可调节电力用户(含用户侧储能)全部电量,自主响应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减少(增加)负荷;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聚合可调节电力用户(含用户侧储能)调节电量,并执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
在市场交易机制上,推动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按照山东电力市场规则优化出清,其中,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应在能力测试认定上下限范围内申报量价曲线,申报方向应与测试方向一致。
虚拟电厂运营商应积极响应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向聚合用户提供不同类型的灵活调节类零售套餐(包括至少一款价格联动类),合理约定收益分配方式。
在虚拟电厂调节费用疏导机制方面,文件明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收益来源为响应价格信号降低的购电成本。调节量负荷类虚拟电厂视同“电厂”资源管理,削峰时段调节费用由聚合单元削峰调节时段用户侧主体按照用电量占比分摊,并建立响应执行市场出清结果的考核评估标准,推动降低市场节点电价;填谷调节费用来源为响应价格信号降低的购电成本。
同时,推动虚拟电厂参与辅助服务。推动具备响应能力的虚拟电厂聚合单元参与调频、爬坡等辅助服务市场,与其他经营主体同等享受收益。
编 辑:陈尚瑞
排 版:马 钰
审 核:于文静
声 明:本文版权归原出处所有,发布本文的核心目的为分享行业动态、拓宽信息维度,内容仅作为读者了解行业的参考素材,不具备任何决策指导意义,不代表本平台对其观点和内容负责,如涉及著作权问题请在后台留言
▼ 往期精彩回顾 ▼
锂链通——山东省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供需平台
免费发布供需信息
欢迎扫码加入促进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