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如何升级?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路径
2025-11-14 17:29:32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在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方面,《意见》强调多品种互补开发与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提出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鼓励打造100%新能源基地。同时,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

在融合应用层面,《意见》着力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提出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站场、机场、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积极应用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等技术,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推动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深化农村能源革命,整合农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水能等资源,提升乡村电力自主供应能力。同时,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在一定条件下实质性联营,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

在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方面,《意见》提出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制氢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电解水制氢对新能源波动的适应性,并推动新能源弱并网、离网制氢模式发展。支持在风光资源富集、生物质和水资源丰富地区,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

此外,《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构建集成融合式新能源产业体系。支持以新能源为主的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构建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推动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更高比例“以绿制(造)绿”。

为强化政策落地,《意见》还明确了系列组织保障措施。包括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集成融合项目,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流程,鼓励实现一站式办理。同时,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并探索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

编辑:陈尚瑞

排版:马   钰

审核: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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